all for col

Merthur/Brolin。Colin Morgan。@Joy_RF_CM。

圈地为牢:

高汶x兰斯洛特


高汶是个爱穿衬衫西装皮鞋的贼,风流倜傥。
他给自己立下了三条原则:
没难度的,不偷。
老弱病残孕,不偷
条子,偷光。
此外他还偷心,上至八十老妇人,下至三岁女娃,噢,偶尔也有几个给里给气的男人冲着他抛媚眼。高汶表现得像是一根三百年宁折不弯的钢筋,抖了抖衣襟,走得头也不回,还虎虎生风。

这天高汶坐在酒吧里啃着一块三明治配一杯威士忌,眼睛盯着电视机里放的海绵宝宝,手边霸占着遥控器。认识他的吧台服务生在他身边转悠了好几圈,还是没敢开口说换台。
恰好酒吧门又开了,涌进来一大帮人,听对话像是附近警署里的警察下班来小聚。服务生耸耸肩,站回原来的位置去招呼他们。

高汶回头看了一眼那群人。其中有一个穿着黑色皮夹克外套的男人吸引走了他的目光。黑色的短发微卷,下巴上冒着一圈青色的胡茬,眼神——男人转过头来,与高汶不经意间对视了一眼——友好礼貌,但保持着良好的警惕性。

鬼使神差,高汶明明头脑清醒,现在却握着酒杯步伐凌乱地向人群走去。经过那堆警察的时候,还底盘不稳地晃了晃,快要倒下去,手里的威士忌也洒了大半。
不出所料,有人稳稳地扶住了他,还给他端正了手里的酒杯:“当心。你还好吗?”

高汶笑眯眯地抬头看他,眼里满是醉态:“谢……谢谢,我很好。”

“嘿!兰斯快来,我们去跳舞!”那边有女同事喊他。
“就来。”他扭头回应着,然后转过来向高汶确认:“真的还好吗?需要我帮你吗?”
“还好。不用。”高汶看着他眼睛亮闪闪的,但却摇摇头,继续拖着醉汉的脚步走了,消失在一个拐弯后。

兰斯洛特觉得哪里怪怪地,但也说不出来,便没细想下去。

酒吧卫生间里有个胖子在一边大吐特吐。高汶对着镜子洗了把脸,把挂着水珠的略长的头发甩到后面,笑笑,然后拿出刚才那人的钱包和警官证掂了掂,打开细看。
“兰斯洛特。”高汶轻声念了几遍,又去看他的证件照,依旧是一幅干干净净的样子,气质温文尔雅。
“well,条子,偷光,完成。”

兰斯洛特在结账散场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被偷了东西,酒吧里人多手杂一时间也不好找。他莫名地想起那个酒鬼,环顾了一圈却没发现任何痕迹。也是,东西得手后怎么可能还会留在案发现场?
服务生在柜台里看了他好几眼,眼神诡异。兰斯洛特纠结着要怎么向他说明钱包丢了的事情的时候,他却先开口说了:“你是兰斯洛特?”

兰斯洛特犹疑着说:“是的。怎么了?”

服务生拿出一个钱包和一张警官证说:“这是您的吧?有人捡到了。”

他接过来检查了一遍,完好无损,于是道谢:“谢谢~呃,对了,账单…”

“有人为您买单了,还给您留了张纸条。”

“一个漂亮的女人?”旁边的同事打趣道。

服务生摇摇头:“一个漂亮的男人。”

于是,一圈人都发出不怀好意的声音。兰斯洛特不为所动,无奈地笑笑,因为纸条上写着:“我们很快就会再见~”
他把纸条塞进钱包,和同僚又一起出去了。

高汶在街边停着的车里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一切,然后心满意足地趁他们出来前,松开一点离合,踩一脚油门冲了出去。

他一路上把车速飙到了180,但满脑子都还是那个叫兰斯洛特的警察,嘴角挂着傻笑。他想知道更多的他,在下次见面前,他要准备一份完美的攻略。
条子,要偷光!
包括真心。

等经过一家电器商场的时候,高汶毫不犹豫地踩刹车,下去买了台最贵的单反相机。

从明天起,雅偷高汶又将多一项日常活动——偷兰斯。

评论

热度(17)